□ 小企业贷款自主核销金额由500万元上调至1000万元
□ 允许对500万元以下的个人经营贷款自主核销
⊙记者 苗燕 ○编辑 枫林
金融行业对于呆账核销政策放松的呼吁,终于得到了财政部门的回应。
财政部日前下发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与2010年的核销办法相比,金融机构今后将拥有更为宽松的自主核销权限。
监管政策大幅放宽
对比新旧版本,记者发现,金融企业对单户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经追索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原则自主核销。
而此前,金融企业对这两类贷款的自主核销权限为单笔贷款500万元。
同时,新办法还首次允许金融企业对单户贷款余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经营贷款进行自主核销。
另外,在多类贷款的追索时间上,也较此前有所缩短,大部分由原来的需要追索2年,减少至1年。
业内人士称,核销政策大力度调整,将对改善金融行业资产质量,增加企业净利润起到促进作用。
银行借核销清坏账
2013年12月,中信银行公告称,已向股东申请,将2013年度核销不良资产额由20亿元增至52亿元,主要因为不良资产大幅上升。公告称,该行不良贷款余额从2013年初的118.6亿元增加到10月底的169.9亿元,清收化解压力较大。
随后,中信银行在股东大会的资料中提到,充分利用现有财税政策,通过呆账核销降低表内不良额已成为银行业处置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核销可有效改善银行资产质量,树立银行品牌形象,另外,利用现有财税政策及时核销不良贷款,可抵扣当年纳税额增加净利润,在效益方面也维护了股东利益。
在必要时动用核销工具的并非中信银行一家。
2012年,光大银行专门制定了小微企业呆账贷款的核销办法,合计核销呆账7.46 亿元。华夏银行核销不良贷款6.9亿元。据媒体报道,2013年11月,天津银行也计划核销超过9亿元不良贷款,该数额超过了天津银行2012年末的不良贷款总额。
呆账核销一直是银行期待获得更大政策支持的领域。一家大型银行的高管曾向监管机构反映,除放宽小微企业呆账核销的条件外,长期看,还应逐步取消对核销的相应监管,以培育和提高商业银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责任意识,树立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
银监会对于呆账核销的态度积极。就放宽呆账自主核销政策,银监会曾多次与财政部门进行过沟通。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去年11月出席“银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暨践行绿色信贷会议”时曾明确表示,要积极联系财税部门,扩大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及时核销不良贷款,做到账销、案存、权在;同时探索打包转让等市场化不良资产处置手段,多渠道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良贷款,确保不积累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