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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03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1月24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为加快连锁店发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公司近期的连锁发展规划,同意对2009年、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14-005号《关于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期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均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安全性较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对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14-006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宿迁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宿迁市幸福路88号宿迁苏宁广场1-4层建筑面积共计10,020平方米物业用于公司EXPO超级店经营,租期十五年,租赁年度内公司共计支付租金10,733.68万元。公司子公司计划于本次董事会后与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14-007号《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24 股票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04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1月24日上午10:0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为提高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能力且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展的情况下,公司监事会同意计划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05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连锁店发展项目概况

    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30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作为公司2009年、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地区分别开设250家、300家连锁店,促进公司连锁网络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二、连锁店发展项目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情况

    由于从项目规划初始到募集资金到位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近年来市场环境变化较快,同时由于符合公司开店标准的优质店面资源相对稀缺,使得09年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11年30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原定开发店面在短时间内难以确定合适的店址。基于前述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连锁店发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公司近期连锁发展规划,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分别对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1家店面实施地点进行变更,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30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中合计14家连锁店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2009年非公开发行连锁店发展项目

    序号变更前变更后
    地区店面

    (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商圈与区域地区店面

    (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商圈与区域
    1北京奥运村店朝阳区北京旧宫店大兴区

    2、2011年非公开发行连锁店发展项目

    序号变更前变更后
    地区店面

    (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商圈与

    区域

    地区店面

    (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商圈与区域
    1武汉市后湖1店江岸区武汉市客运站店新洲区
    2武汉市徐东2店武昌区武汉市宜家店硚口区
    3荆州市荆州2店沙市区武汉市龙腾新天地店仙桃市
    4玉林市北流1店北流市玉林市银丰中港路店玉州区
    5乐山市乐山1店沙湾区成都市百伦百货店郫县犀浦镇
    6贵阳市金阳2店金阳新区贵阳市花果园店南明区
    7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1店文山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龙头商都店砚山县
    8重庆市黔江1店黔江县重庆市赛豪大酒店项目巴南区
    9烟台市莱州店莱州市烟台市创进广场店芝罘区
    10本溪市本溪店平山区沈阳市华美购物中心店沈北新区
    11丹东市丹东一店元宝区沈阳市恒盛广场店皇姑区
    12石家庄市西二环店桥西区石家庄市圣地汇金港店平山县
    13嘉兴市新仓镇商圈新仓镇杭州市复地国际商业中心店富阳市
    14南昌市孺子路店西湖区南昌市天集商业广场店进贤县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后,原连锁店发展项目的投资方案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公司连锁店发展部门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决议等相关文件,保荐机构认为:苏宁云商本次变更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的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06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制度之规定,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12]477号)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831,28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700,000,100.60元,扣除发行费用66,907,339.92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4,633,092,760.68元。上述资金于2012年7月3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248号验资报告。

    二、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自2012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六家银行,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就募集资金账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含验资户)金额为110,955.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104,279.11万元,利息收入6,119.91万元,其他股东增资款556.60万元。(此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后续公司将披露《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1)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1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余额利息收入及其它合计
    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10-1024010400061543,629.221,306.264,935.4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43010158191002935650445.43445.4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支行103510000008548740633.22633.2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76490188000440038059.3559.3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0801014170015598773.641,245.012,018.6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3200066210181700945873,462.391,088.094,550.48
    定期存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10-1024513000000045,000.0005,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10-1024515000000035,000.0005,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支行1035100000109061110,099.84380.1610,48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支行1035100000108808029,500.00400.0029,9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764901810012518769,102.40897.601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70069334110,000.0001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320006621608510004368-008847965,000.0005,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320006621608510004368-008847975,000.0005,000.00
    通知存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10-1024011200015055,000.0005,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支行103510000009563213,781.2228.783,81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7009282665,000.0005,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7009285802,000.0002,000.00
    合计102,348.716,483.90108,832.61

    (2)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或分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连同其他股东增资款亦实行专户管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注)银行账号201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余额其他股东增资款利息收入合计
    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35710188000229400652.5072.500.01725.01
    中国银行邯郸分行1852879834197.0000197.00
    华夏银行广州猎德大道支行50342000018102000288401,080.90120.1001,201.00
    合 计1,930.40192.600.012,123.01

    注:对于由子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公司是以向子公司增资的形式,将募集资金划拨到对应的子公司,后予以支付或置换。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办理有关子公司的增资手续,故公司子公司开立验资户用于专门存放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增资款。

    2、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359,030.17万元(包括支付银行手续费3.96万元),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余额104,283.07万元(此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后续公司将披露《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各募投项目具体投入及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入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租赁店发展项目90,000.0066,832.9623,167.04
    2购置店发展项目22,610.8220,225.582,385.24
    2.1重庆长寿寿星广场店购置项目10,538.908,153.662,385.24
    2.2厦门财富港湾店购置项目12,071.9212,071.920.00
    3物流中心建设项目272,122.22205,220.5966,901.63
    3.1长春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5,271.9415,271.940.00
    3.2哈尔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8,308.3718,308.370.00
    3.3包头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4,061.4713,192.64868.83
    3.4济南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4,851.9814,851.980.00
    3.5青岛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7,821.1917,821.190.00
    3.6盐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3,860.5910,892.622,967.97
    3.7宿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0,020.78135.119,885.67
    3.8杭州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18,405.4213,045.765,359.66
    3.9南昌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5,319.2612,399.912,919.35
    3.10福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7,835.646,768.3611,067.28
    3.11厦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4,584.4614,303.84280.62
    3.12武汉物流中心建设项目29,601.5011,556.9418,044.56
    3.13广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41,582.9732,623.158,959.82
    3.14中山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5,746.3510,735.815,010.54
    3.15贵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4,850.3013,312.971,537.33
    4自动化物流建设项目1,367.240(注)1,367.24
    5信息平台升级项目22,209.0011,747.0810,461.92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5,000.0055,000.000.00
    合计463,309.28359,026.21104,283.07

    注:本项目为北京、广州、成都、沈阳、武汉5个自动化物流项目购置所需自动拣选设备,2014年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予以投入。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租赁店连锁发展项目、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均需要一定的周期,故阶段性的出现资金的闲置。

    三、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事项概况

    1、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管理,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拟进一步丰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计划通过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闲置募集资金获取收益能力,且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到期后仍将继续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资金投向

    为有效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于定期、不定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中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理财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5.5亿元(含)。

    4、授权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类产品,虽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公司《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1)募集资金具体理财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及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定期对该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5)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审批程序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计划本次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预计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93%,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对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办理。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提升募集资金收益水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期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均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安全性较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核意见

    (1)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为提高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能力且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展的情况下,公司监事会同意计划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核查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苏宁云商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议案、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表等文件。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性及募投项目实际进展的前期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均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安全性较强,同时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关的风险控制制度并将积极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此外,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安排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3)保荐机构同意苏宁云商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宜。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07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宿迁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宿迁市幸福路88号宿迁苏宁广场1-4层建筑面积共计10,020平方米物业用于公司EXPO超级店经营,租期十五年,租赁年度内公司共计支付租金10,733.68万元,公司子公司计划于本次董事会后与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为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38%,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要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晓咏,注册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街道城东社区居委会。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商品房售后服务,房屋租赁,社会经济咨询。

    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8,451.58万元,净资产35,208.66万元,2013年1-6月度实现净利润-49.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租赁物业位于宿迁市幸福路88号宿迁苏宁广场,该处物业为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自建物业。物业标的符合公司自建店标准,且宿迁苏宁广场位于宿迁市幸福路核心商圈,该商圈内集结大型超市、百货、电器等诸多丰富商业业态,商业氛围浓厚。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计划于董事会后与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承租方:宿迁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出租方: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1)租赁面积:建筑面积共计10,020平方米,其中一层2,582平方米,二层2,429平方米、三层2,538平方米、四层2,471平方米。

    (2)租赁期限:十五年。鉴于双方良好长期合作关系,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署前提前进场开展相关筹建准备工作。

    (3)租金费用:租赁费用按照固定租金方式计算,即自首个租赁年度起前两年每平米租金单价为1.80元/天,以后每两年递增3%。考虑到进场装修至正式开业运营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双方友好协商,宿迁苏宁置业同意在上述租金标准上给于公司首年三个月租金的优惠,租赁年度内,公司需支付租金费用共计10,733.68万元。

    (4)支付方式: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季提前7日以电汇方式支付。

    (5)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租赁宿迁苏宁广场部分物业用于EXPO超级店经营,是公司与苏宁置业以合作方式加快自建店布局的又一实践。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取得长期稳定的优质物业资源,保障了店面运营的持续性,并且以相对优惠的市场价格锁定物业成本,有利于店面经营效益的提升。与此同时,在EXPO超级店运营中,公司不断在店面布局陈设、商品出样、服务体验等方面持续推进优化,践行线上线下融合策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本地市场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使得公司获取稳定优质物业资源,通过开设EXOP超级店,并不断践行线上线下融合策略,提升店面客户体验,有助于巩固公司在当地市场的地位;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其程序是合法、合规的;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本次房屋租赁的定价参照当前市价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