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25 股票简称:洪涛股份 编号:2014-00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4年1月24日,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投资”)通知,于2014年1月23日,日月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减持均价8.55元/股。
2013年1月15日,日月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8,505,200股后持有公司股份73,279,086股,持股比例15.92%(详见2013年1月16日披露的2013-005号公告)。2013年5月23日,公司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5股,日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增加至109,918,629股。
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13日及2013年11月20日共授予限制性股票15,091,991股,总股本增加至705,652,991股。日月投资持股比例下降至15.58%。
2014年1月23日日月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22,000,000股后持有公司股份数87,918,629股,持股比例下降至12.4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日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109,918,6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减持后,日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7,918,6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日月投资仍然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日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2.46%,仍然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325 股票简称:洪涛股份 编号:2014-00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洪涛股份
股票代码:002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创业二路深喀创业服务中心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14年1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洪涛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3年1月15日、2014年1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及洪涛股份第二期股权激励的新增股份上市,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创业二路深喀创业服务中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安安
注册资本:1079.5412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132841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2006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5日
税务登记号:65310179540001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9540001-5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刘年新先生和91名持股员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居留权 |
刘年新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郑安安 | 男 | 法人代表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1、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2、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本期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日月投资持有公司81,784,286股,占洪涛股份总股本的17.76%,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3年1月15日,日月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洪涛股份8,505,200股后持有洪涛股份73,279,086股,持股比例15.92%。2013年5月23日,洪涛股份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5股,日月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增加至109,918,629股。
洪涛股份分别于2013年8月13日及2013年11月20日共授予限制性股票15,091,991股,总股本增加至705,652,991股,日月投资持股比例下降至15.58%。
2014年1月23日日月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22,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2%,减持均价8.55元/股。前述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918,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仍然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公司股东,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洪涛股份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 |
股票简称 | 洪涛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25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81,784,286股 持股比例:17.7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0,505,200股 变动比例:5.30%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87,918,629股,持股比例12.4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