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0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3-00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4年1月24日公司已将4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0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个亿使用期限为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6个月内,其余2亿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全文公布于巨潮资讯网。有关本事项的具体事宜,请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临2014-00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0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03号”《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154,975,500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49,999,815.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40,49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0,959,318.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6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1]253号”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年产6.8万吨高档绿色环保生活用纸项目。
公司于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月27日)。公司已于2014年1月24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04。
截至2014年1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87,209,480.56元(含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0万元)。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有关本事项的具体情况,投资者可查阅2013年12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临2013-039号公告。根据项目总投资及施工进度,公司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经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营。其中2亿资金的使用期限为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自2014年1月24日-2014年7月23日),其余2亿元资金的使用期限为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自2014年1月24日至2015年1月23日)。
根据已签订的相关合同,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大额付款集中在2014年二三季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减少公司借款金额,如足额足期使用,将节约约700万元的财务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和资料后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徐炯炜、董军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景兴纸业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按期归还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后,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0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二次监事会于2014年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个亿使用期限为不超过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6个月内,2亿资金使用期限为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归还金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