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0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278,033,000.00元,超募资金27,35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43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11425729300055140)及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6008608018170072975)已销户。2013年3月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四安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14001040008604),2013年6月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30111002074),均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朝阳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94958227734),截止2011年5月31日,专户余额为8303.3万元,用于公司“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方式由“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调整为“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模具制造项目”由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实施。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继续用于“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
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94958227734)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货币理财计划之日积月累”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19日收回本息。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以该账户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理财产品飞越理财人民币“季季增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460期,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17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理财产品飞越理财人民币“季季增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573期,该产品将于2014年6月16日到期。截至2014年1月20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66,610.29元,将转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目前。目前,该账户余额为0。
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原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公司将及时与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前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将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0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278,033,000.00元,超募资金27,35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43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1142572930005514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6008608018170072975)及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494958227734)已销户。2013年3月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四安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14001040008604),2013年6月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30111002074),均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现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收益,建立和巩固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65063949230,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3年6月18日公司以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货币理财计划之日积月累”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19日收回本息。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以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理财产品飞越理财人民币“季季增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460期,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17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以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理财产品飞越理财人民币“季季增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573期,该产品将于2014年6月16日到期。截至2014年1月20日,厦门国际银行账户余额为5,879,702.04元,该余额将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厦门国际银行3000万元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也将转入该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与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分支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65063949230,截止2014年1月20日,专户余额为666,610.29元。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在乙方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定;甲方办理的每笔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存单不得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汪洋、邹文琦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传真方式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甲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未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0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3年4月2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以闲置募集资金29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59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公司14HH026期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等
4、产品收益率:6%/年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1月22日
6、产品到期日:2015年1月22日。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或在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时的提前终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期日与实际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之间的期间不计付利息。资金到帐时间在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兑付日浦发银行营业时间内资金到帐。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
9、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1.04亿元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安赢系列14012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安赢系列14012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3、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5.00%/年
4、产品收益起计日:2014年1月27日
5、产品到期日:2015年1月14日
6、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04亿元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8、产品到帐日: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日以闲置募集资金14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59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10月31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
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以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货币理财计划之日积月累”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19日收回本息。
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以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理财产品飞越理财人民币“季季增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460期,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17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
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以闲置募集资金1.02亿元人民币购买中信银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67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10月8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以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275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1月17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
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以闲置募集资金1.03亿元购买了中信银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30期对公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1月15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以闲置募集资金14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429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1月9日到期,并按期收回本息。
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理财产品飞越理财人民币“季季增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573期,该产品将于2014年6月16日到期。
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以闲置募集资金88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中信银行的“中信理财之安赢系列1380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4年12月17日到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签订的《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2、公司与中信银行南通通州支行签订的《中信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04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25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以下简称“公告”),因相关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公告中存在错误,现将公告中的“二”、“四”做如下更正:
原文:
二、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1.04亿元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安赢系列14012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安赢系列14012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3、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5.00%/年
4、产品收益起计日:2014年1月27日
5、产品到期日:2015年1月14日
6、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04亿元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8、产品到帐日: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修改为:
二、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1.03亿元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安赢系列14012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安赢系列14012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3、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5.00%/年
4、产品收益起计日:2014年1月27日
5、产品到期日:2015年1月14日
6、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03亿元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8、产品到帐日: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在“四”段后添加以下内容: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2.50亿元,占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14%。
更正后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