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4-001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增减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1,325,337,634.18 | 985,320,007.79 | 34.51% |
营业利润 | 157,138,930.18 | 118,179,453.16 | 32.97% |
利润总额 | 159,858,069.98 | 120,435,810.59 | 32.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 | 143,643,223.86 | 109,975,322.17 | 30.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1.08 | 0.88 | 22.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8% | 12.59% | 上升0.39个百分点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1,607,064,908.00 | 1,497,818,344.11 | 7.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165,326,924.74 | 1,048,351,700.88 | 11.16% |
股本 | 133,340,000 | 133,340,00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8.74 | 7.86 | 11.20% |
注:上述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2013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稳步增长,与2012年度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长34.51%,营业利润增长32.97%,利润总额增长3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30.61%。上述指标同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推进新品上市速度,从而保证了收入的增长及其毛利水平稳中有升;巩固老客户,开拓新兴市场,增大了销售量;子公司逐步进入批产阶段。
2、财务状况说明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0,706.49万元,较期初增长7.29%,变动主要原因:本报告期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64.32万元;
三、是否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在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对2013年年度公司业绩进行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20%-40%,本次业绩快报与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报告期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4-002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尹兴满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具体内容为:
根据上市之前向证监会及交易所作的承诺:“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05.54万元。根据公司2011年2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2011年-2013年上述滚存利润的50%将用于公司发展;剩余50%滚存利润将进行股利分配,其中:2011年上述滚存利润不进行分配;2012年向股东分配1,551万元;2013年向股东分配1,551万元。”
根据上述承诺,结合公司2013年实际经营状况,为回报全体股东,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人提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9,334,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人承诺在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同意票。
接到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后,经半数以上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讨论并一致认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尹兴满先生提议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运营资金短缺,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上述人员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同意票,占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提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4-003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
情况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的要求,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自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的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截至公告日,上述各方尚在执行中的相关承诺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信质工贸及股东叶小青、创鼎投资、尹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3月16日-2015年3月16日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按承诺执行。
2、股东苏州亿和、高特佳汇富、高特佳精选、任西峰、项兆先、叶荣军、季建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3月16日-2013年3月16日
承诺履行情况:其中股东苏州亿和、高特佳汇富、高特佳精选、任西峰严格按承诺执行,并于2013年在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减持完毕;股东项兆先、叶荣军、季建星严格按承诺执行,未违反规定。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尹兴满、叶小青、项兆先、叶荣军、尹巍、季建星还承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现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按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前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叶小青、创鼎投资、尹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信质工贸承诺:“在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未生产、开发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单独参与投资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不设立与信质电机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经济实体和分支机构以及向其他类似的经济实体和分支机构投资,亦不会利用在信质电机的控制地位及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侵占、影响信质电机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将不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信质电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信质电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按承诺执行。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创鼎投资承诺:“在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未生产、开发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单独参与投资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不设立与信质电机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经济实体和分支机构以及向其他类似的经济实体和分支机构投资,亦不会利用在信质电机的控制地位及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侵占、影响信质电机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将不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信质电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信质电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按承诺执行。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在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未投资或参与投资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作为信质电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及与本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信质电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信质电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按承诺执行。
三、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