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黄海机械 公告编号:2014-005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有关各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公司持续到2013年12月31日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日期 | 承诺完 成期限 | 承诺履行情况 |
承 诺 | 虞臣潘 刘良文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年3月6日 | 2012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4日 | 严格履行 |
刘良文 林长洲 | 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 2011年3月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承 诺 | 厦门旭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欣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目前及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竟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11年3月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虞臣潘 刘良文 | 本人及本人目前控制的以及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等。 | 2011年3月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承 诺 | 刘良文 林长洲 | 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主要股东期间,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及本人目前和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及本人目前和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股份公司章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1年3月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承 诺 | 虞臣潘 刘良文 | 如果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或者由此引发诉讼、仲裁,亦或因此受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本人承诺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或被罚款的损失,且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 2011年3月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虞臣潘 刘良文 | 2010年5-6月,连云港黄海地质装备有限公司将经测算后尚未支付的剩余职工安置费用11,220,555.05元转账至连云港黄海机械厂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黄海机械厂有限公司代为支付,连云港黄海地质装备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良文、虞臣潘在双方签订的《委托代为支付协议》中承诺:如上述11,220,555.05元不足以支付全部职工安置费用,则不足的部分由刘良文、虞臣潘自愿全额承担。 | 2010年5月20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特此公告。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