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 2014-00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类型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避免同业竞争 | 邵根伙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大北农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利用大股东的控股地位或作为大北农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作出损害大北农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大北农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 2008年3月10日 | 长期 | 格履行了承 诺 |
股份锁定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股份。上述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 2010年12月4日、2013年12月19日 | 长期 | 格履行了承 诺 |
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 公司 |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到期后以经营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13年4月14日 | 2013年5月9日-2014年5月8日 | 格履行了承 诺 |
截止公告日,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