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中信建投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中信建投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2月12日起,中信建投证券将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1)、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3)、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5)、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7)、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8)、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80009,C类基金代码:080010)、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80011)、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2)、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5)、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A类代码:000050,基金 C类代码:000052)、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A类代码:000424,基金B类代码:000425)和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54)间的相互转换;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39)、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代码:510080,后端收费代码:511080)、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代码:510081,后端收费代码:511081)和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00)间的相互转换;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5)、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6)、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07)、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8)和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9)间的相互转换。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2、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金(A类000050),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08),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1%,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1%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1+0.1%)=10.7元
转入金额=10706.2-10.7=10695.5元
转入份额=10695.5/1.0135=10553.03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53.03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四、自2014年2月12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建投证券的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3年12月23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17:00止。2014年1月2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公证员王顺心、张炜玮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占权益登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6.86%,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14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上刊登的《关于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 金额(单位:元) |
律师费 | 30,000 |
公证费 | 12,000 |
合计 | 42,000 |
二、中国证监会备案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关于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68号),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修改,修订后的《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14年2月11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遵循《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投资管理。
此外,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与《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一日公告。
本基金修订后的相关法律文件全文,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四、 备查文件
1.《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修改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关于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说明》,附件三:《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四:《授权委托书》(样本))
2.《关于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意见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中国证监会《关于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68号)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