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中信建投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
    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2014年2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B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8版:信息披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中信建投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
    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4-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0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国寿安保货币
    基金主代码0005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01-20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4-02-17
    赎回起始日2014-02-17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寿安保货币A国寿安保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50500050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或赎回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其他方式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不设限制。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因办理赎回导致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的(不含),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为A类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7层

    直销电话:010-66221549

    直销传真:010-66222861

    客服电话:4009-258-258

    网址:www.gsfunds.com.cn

    2.网上直销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gsfunds.com.cn

    7.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1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gsfunds.com.cn )进行查询。

    2.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以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