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4-00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发行前股东 | (二)、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分别于2008年9月18日和2008年8月28日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龚虹嘉、杭州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亦于2008年7月10日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 2010年5月 | 长期 | 严格履行 |
控股股东所持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浙江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 6、本公司目前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7、本公司目前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013年11月 | 长期 | 严格履行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无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