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3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要求,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目前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控股股东北京翠微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对于2011年9月增资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承诺正常履行。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北京翠微集团于2010年11月10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确认其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发生同业竞争。该项承诺长期有效。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承诺正常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海淀区国资委筹划将区属百货商业资产注入到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3年 9 月 17 日起连续停牌共90日。201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首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13年12月16日起复牌。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方、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重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重组预案提示的甘家口大厦有关房产、土地权证的出让、转让和过户的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正在抓紧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编制及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的准备等工作,预计将于2014年2月底左右召开第二次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有关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履行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北京市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核准等多项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