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4-007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安徽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4]26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公司一致行动人刘庆峰、王仁华、陈涛、吴相会、江涛、黄海兵、王智国、郭武、严峻、胡郁、张焕杰、吴晓如、徐玉林承诺:
1、股份限制及锁定的承诺:自科大讯飞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科大讯飞的股票,也不由科大讯飞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在科大讯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科大讯飞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今后从科大讯飞离职,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科大讯飞股份。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在持有科大讯飞股权期间,将不会从事与科大讯飞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科大讯飞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如因任何原因引起与科大讯飞发生同业竞争,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
承诺时间:2008年4月24日
履行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再融资承诺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非公开发行股票90,377,02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刘庆峰、陈涛、吴晓如、胡郁承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科大讯飞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履行期限:2013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4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管承诺:自本人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承诺期限:2013 年 12月 3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0 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