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专项披露公告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事项自查情况的公告
  •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
    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专项公告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CAE INC.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公司、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的公告
  •  
    2014年2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B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3版:信息披露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专项披露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事项自查情况的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
    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专项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CAE INC.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公司、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CAE INC.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4-00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CAE INC.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与CAE INC.(以下简称“CAE”)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就在航空培训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事项达成意向,本次战略合作具体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作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的财务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后续披露。

      一、合作概述

      为促进双方业务领域的发展,依据“长期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CAE公司就在航空培训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CAE

      公司地址:8585 cote de Liesse,City of Saint-Laurent,Province of Quebec,H4T 1 G6。

      主营业务:CAE是建模、模拟和民用航空、国防训练等领域的领导者。公司业务多样化,从模拟产品销售到提供全面的服务,诸如培训、综合性企业解决方案、服务支援及机组支援等。

      CAE成立于1947,总部在加拿大。超过190个国家的客户,CAE技术已广泛于全球范围的主流模拟训练设备和服务公司。CAE公司股票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多伦多证券交易所股票代号:CAE;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CAE)。

      上述数据来源:CAE Annual Report 2013。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CAE通过建立合资企业或者其他方式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在新加坡提供和实现商用飞机培训服务,合作双方均为对方在新加坡的独家合作方;

      2、为确定本次合作的最佳商业方案,双方将建立工作小组,实现在新加坡地区的收益最大化,拟定的商业计划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合资企业;双方的责任仅限于在合资企业的投资额,若合资企业需加大投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CAE将为合资企业提供其在新加坡的现有客户合同;合资企业运营所需的培训设备、产品及服务,合资企业只能从CAE购买,CAE将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CAE具有合资企业的管理、运营和人事监督权;

      3、本次合作备忘录的条款,将在协议所述的时间框架内讨论,商业计划的结果将提交双方管理层讨论。

      四、协议签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CAE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将积极推动公司航空培训业务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张,特别是公司航空培训市场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合作双方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2、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双方在航空培训领域的深入合作,可为公司航空培训业务提供有力的航空培训模拟机的技术支持,并可有效的降低公司采购模拟机的成本以及缩短公司模拟机采购周期,有利于公司向航空培训业务产业链的上游拓展,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合作备忘录》未涉及具体项目,因此协议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的财务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进展,后续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协议。

      五、协议的审批程序

      1、本协议为双方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同时,公司和CAE签订了购置2台模拟机的合同用于公司新加坡AST公司航空培训基地项目。

      由于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