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4-00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湖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3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序号 | 承诺 主体 | 承诺事项 | 履行期限 |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 |
1 | 刘正清、何三星、刘厚尧 | 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2 |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 | 上市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在其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通过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等方式经营)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或将来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3 |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 |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上市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不损害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4 |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 |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上市规则、《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与股份公司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再发生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股份公司资金的行为。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5 | 刘令安、王香英 | 上市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刘令安先生在其作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通过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等方式经营)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或将来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6 | 刘令安、王香英 |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上市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不损害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7 | 刘令安、王香英 |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上市规则、《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本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与股份公司的资金往来,保证本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不再发生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股份公司资金的行为。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8 | 上市公司 | 整改承诺。公司承诺杜绝独立董事不完全独立的情况。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无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
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