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4-013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和深圳监管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及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一、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披露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叶琼、Brenda Yap(叶冰)、David Xun Ge(葛迅)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以后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具体承诺情况如下:
1、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保证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联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琼、Brenda Yap(叶冰)和David Xun Ge(葛迅)承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而且将促使其控股或以其它方式控制的企业、单位不会单独、连同、代表任何人士、企业、单位,从事与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或从事其他公司认为对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承诺期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其他承诺
根据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披露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作出的其他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现有的生产厂房为租赁取得,出租方深圳市兴围股份合作公司未取得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若租赁的厂房被强制拆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若租赁厂房的产权瑕疵导致本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被迫更换生产场地,将全额补偿本公司因搬迁和生产中断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期限:2007年7月9日至2014年10月9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对于公司享有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如今后公司因税收优惠被税务机关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时,将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补缴的税款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根据公司于2012年7月19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2-2014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未来三年(2012-2014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未来三年(2012-2014)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承诺期限:2012年7月18日至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之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