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4—010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方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改承诺情况
公司2006年2月15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当时股权分置方案中指出“除法定承诺外,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积极制定并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方案。”
履行情况:长期履行。因此项承诺是一项长期的目标,无具体完成期限,待时机成熟时再履行。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相关承诺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朱俊峰先生和蒋岚先生,具体控制关系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2013 年 11 月 28 日,朱俊峰先生与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分别转让给朱俊峰 99%、胡爱珍1%。本次权益变动以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俊峰先生一人。2013年12月6日,实际控制人朱俊峰先生签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实际控制人朱俊峰先生承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4—011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月12日,公司收到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 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湖北省财政厅鄂财会发(2013)25 号文件批复,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转制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仅为更名,未发生主体变更的情形。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正式启用新名称――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2013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2013年4月7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如下: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财政部中华财务咨询公司和武汉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的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是目前总部注册地设在中西部地区的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实现跨行业联合后,更名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下辖北方、中部、南方三个区域运营中心。随着科学化的规范管理和不断开拓进取,使得公司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并逐步提高行业排名,进入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行列。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