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4-00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湖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原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 | 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合计拨出682万股作为标的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划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张学阳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作为标的股票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股权奖励计划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六个月后实施,具体办法和实施细节将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六个月后 | 股权奖励标的股票已按承诺划入张学阳先生证券账户代管,股权奖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择机推出,具体办法和实施细节将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 |
按照监管指引规定,原承诺事项虽未超期但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现予以修改并规范完善如下: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 | 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合计拨出682万股作为标的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划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张学阳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作为标的股票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股权奖励计划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六个月后实施,具体办法和实施细节将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六个月后开始实施,并于2015年底前由董事会完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 股权奖励标的股票已按承诺划入张学阳先生证券账户代管, 股权奖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择机推出,具体办法和实施细节将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 |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