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2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25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公司2232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2月28日上午10点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网络投票将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具体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1.01 | 候选人:王龙声 | 否 |
1.02 | 候选人:方圆 | 否 |
1.03 | 候选人:任志军 | 否 |
1.04 | 候选人:曲飞 | 否 |
1.05 | 候选人:宋俊德 | 否 |
1.06 | 候选人:杨放春 | 否 |
1.0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晓峰 | 否 |
1.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启明 | 否 |
1.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毕永义 | 否 |
1.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金桐 | 否 |
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2.01 | 候选人:常学群 | 否 |
2.02 | 候选人:闫存岩 | 否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及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 否 |
5.00 |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组1、议案组2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议案3是特别决议事项。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请见发布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2、临2014-003;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2月25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登记时间为2014年2月26日—27日的工作时间。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电话:010-88158998
联系传真:010-88140589
联 系 人:吕凌
(三)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内持以下证明文件到公司办理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将上述证明文件发送到证券事务部进行登记。(如委托其他人参加本次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需在会议开始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邮寄或由受托人带到证券事务部进行登记,或通过传真发送到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以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收到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亿阳信通董事会五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亿阳信通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序号 | 提议内容 | 表决意见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01 | 候选人:王龙声 | |||
1.02 | 候选人:方圆 | |||
1.03 | 候选人:任志军 | |||
1.04 | 候选人:曲飞 | |||
1.05 | 候选人:宋俊德 | |||
1.06 | 候选人:杨放春 | |||
1.0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晓峰 | |||
1.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启明 | |||
1.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毕永义 | |||
1.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金桐 | |||
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01 | 候选人:常学群 | |||
2.02 | 候选人:闫存岩 | |||
序号 | 提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及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 |||
5.00 |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电 话: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2月28日
总提案数:15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289 | 亿阳投票 | 15 | 公司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5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5项提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注: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组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议案组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推举的议案》不适用一次性表决。上述议案组1和议案组2采取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10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2、分项表决方法: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元)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01 | 候选人:王龙声 | 1.01 |
1.02 | 候选人:方圆 | 1.02 |
1.03 | 候选人:任志军 | 1.03 |
1.04 | 候选人:曲飞 | 1.04 |
1.05 | 候选人:宋俊德 | 1.05 |
1.06 | 候选人:杨放春 | 1.06 |
1.0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晓峰 | 1.07 |
1.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启明 | 1.08 |
1.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毕永义 | 1.09 |
1.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金桐 | 1.10 |
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01 | 候选人:常学群 | 2.01 |
2.02 | 候选人:闫存岩 | 2.02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及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 4.00 |
5.00 |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5.00 |
(三)表决意见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3-议案5),在申报股数项下填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25日交易结束后,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738289 | 买入 | 99.00 | 1股 |
注:议案组1和议案组2不适用上述方式。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738289 | 买入 | 3.00 | 1股 |
(三) 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738289 | 买入 | 3.00 | 2股 |
(四) 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738289 | 买入 | 3.00 | 3股 |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10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董事候选人选举 | ||||
候选人:董事一 | 1.01 | 1000 | 100 | 200 |
候选人:董事二 | 1.02 | 100 | 300 | |
候选人:董事三 | 1.03 | 100 | 500 | |
…… | …… | …… | ||
候选人:董事十 | 1.10 | 100 |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