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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的要求,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历年来的承诺事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承诺相关方截至2013年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承诺事项承诺相关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为避免与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并为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①作为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存续公司业务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存续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存续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将促使其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②对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将来与存续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具《关于保持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保证与本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2010.2.6各承诺方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广发证券因公司设立的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QDII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必须满足开展QDII业务的资格条件,其中之一为“证券公司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但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暂不需要大量资本金,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为支持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业务做大做强,满足其业务持续发展要求,同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期限自该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之日(2014年1月2日)起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2013.8.10自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成立之日(2014年1月2日)起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广发证券严格履行了承诺。

    如上表所列示,承诺相关方各项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承诺相关方未发生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情形及不存在超过承诺期限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