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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1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已于2014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15:00至2014年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 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方式

    3.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3.4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3.5 标的资产

    3.6 资产定价

    3.7 审计、评估基准日

    3.8 期间损益

    3.9 发行数量

    3.10 锁定期安排

    3.11 上市地点

    3.12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3.13 募集资金用途

    3.1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4. 审议《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确认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83;投票简称:远兴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

    编号

    议案名称议案序号
    100总议案100.00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00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2.00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3.00
    3.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3.01
    3.2发行方式3.02
    3.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3.03
    3.4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3.04
    3.5标的资产3.05
    3.6资产定价3.06
    3.7审计、评估基准日3.07
    3.8期间损益3.08
    3.9发行数量3.09

    3.10锁定期安排3.10
    3.11上市地点3.11
    3.12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3.12
    3.13募集资金用途3.13
    3.1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3.14
    4《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00
    5《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5.00
    6《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6.00
    7《关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确认的议案》7.00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8.00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9.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15:00至2014年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

    邮编:017000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编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3.2发行方式   
    3.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3.4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3.5标的资产   
    3.6资产定价   
    3.7审计、评估基准日   
    3.8期间损益   
    3.9发行数量   
    3.10锁定期安排   
    3.11上市地点   
    3.12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3.13募集资金用途   
    3.1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4《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7《关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确认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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