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4-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307,797,705.77 | 316,465,125.64 | -2.74% |
营业利润 | 463,405,554.45 | 476,233,040.00 | -2.69% |
利润总额 | 463,313,551.31 | 475,655,910.18 | -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5,042,084.06 | 410,028,358.70 | -3.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034 | 0.2111 | -3.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1% | 9.03% | 下降0.52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
总 资 产 | 5,618,006,286.80 | 5,292,636,082.54 | 6.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4,753,837,689.48 | 4,572,593,970.64 | 3.96% |
股 本 | 1,942,200,000.00 | 1,942,200,00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4477 | 2.3543 | 3.97% |
注:上述数据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 39,504 万元,比上年 41,003万元减少1,499 万元,降幅3.65%,其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950万元,主要影响因素为: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一、二期)同比减少2,794万元;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同比增加1,838万元。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李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宏伟先生、财务总监彭建强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凌平女士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4-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要求,对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历年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经自查,截止目前,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的各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还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有: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 1、盐田港集团将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后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盐田港集团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票,如确需交易,将通过大宗交易、战略配售等方式进行。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盐田港集团公司将保持对盐田港股份的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1% )。3、从2005 年度起至2010 年度止,将在期间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盐田港股份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4、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市公司,在做大做强中,积极创造条件,迎接新一轮整合,确保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2006年02月18日 | 长期 | 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履行情况:1、已履行。2、已履行。3、已履行。4、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优先选择权、不同业竞争、协助办理有关事项、公平交易。 | 1997年06月28日 | 长期 | 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履行了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 盐田港集团于2004年12月14日承诺:在取得盐田港西港区4#、5#和6#泊位的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后,将该等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转让给公司或西港区码头公司。 | 2004年12月14日 | 长期 | 目前,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正在积极履行该项承诺。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中承诺: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2、未来三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具体每个年度的分配预案。3、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 2012年07月28日 | 2012年—2014年 |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履行该项承诺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