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1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厦门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厦证监发【2014】7号)的要求,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厦工股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现将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部未履行完毕承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翼集团”) | 目前海翼集团及其控股和实际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均不涉及厦工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有正在经营的业务,海翼集团与厦工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海翼集团及其控股和实际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厦工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海翼集团将对其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按本承诺函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确保遵守本承诺函。 | 持续履行中 | 否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 海翼集团承诺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海翼集团及其控股和实际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与厦工股份及其子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持续履行中 | 否 | 是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作为“12厦工债”的发行人,承诺根据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于2012年3月30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时,将至少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 “12厦工债”存续期内 | 是 | 是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除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