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4-003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指引》”)要求,以及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要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未发现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尚在承诺期内未履行完毕的事项如下: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名称 | 承诺内容 | 履约方式和 履行期限 | 履行 情况 |
再融资承诺 | 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简称“上航工业”);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简称“八院”) | 4、上述非竞争承诺所承诺的非竞争范围仅限于民用产品市场,并不包括军用产品市场的非竞争事宜。 另上航工业和八院承诺,如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院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航天科技集团出具了《承诺函》;上航工业、八院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持续。 | 正在 履行 |
再融资承诺 |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承诺: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承诺函。 2015年8月14日止。 | 至本报告披露日,未转让。 |
重组 承诺 | 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3、确保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航天机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与航天机电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航天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航天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上航工业承担赔偿责任。 | 上航工业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上航工业不再直接或间接控制航天机电之日。 | 正在 履行 |
重组 承诺 | 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航天机电继续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并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航天机电的劳动、人事管理上与本公司继续保持完全独立。航天机电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 | 上航工业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上航工业不再直接或间接控制航天机电之日。 | 正在 履行 |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