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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
    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70 股票简称:三房巷 编号:2014-003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

      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的要求,董事会对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截至公告日,上述各方尚在执行中的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期限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超期未履行的原因
    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上市承诺2001年6月13日,本公司与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非竞争协议》,集团公司承诺不新设立从事与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会、并促使其子公司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或项目;不会利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达成任何不利于公司利益或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不适用
    上市前全体股东上市承诺2002年7月12日,本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承诺函,承诺承担因欠税问题而存在的潜在税收处罚风险以及由此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长期有效未发生需要履行的情况不适用

    上市前全体股东上市承诺2001年7月10日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承诺函》,承诺:(1)承认1994年出资时的不规范行为;(2)确认该次出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保证该次出资是基于协商一致和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4)保证今后各发起人不会对该次出资产生纠纷,否则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2002年7月12日,全体股东签署承诺函,承诺承担因设立时存在同股不同价情况而可能出现的全部风险和责任。长期有效未发生需要履行的情况不适用
    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重组承诺2013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1月4日披露《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1月4日至2014年7月3日正在履行不适用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的承诺均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