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编号:临2014-002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7号)文件精神,对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就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于2009年要约收购公司股份时,为了彻底避免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未来与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鹏欣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如下承诺:在控制中科合臣(现更名为:鹏欣资源)不低于30%股份期间,承诺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从事或参与对中科合臣及其子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承诺期限:长期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解决关联交易,鹏欣集团于2009年要约收购公司股份时,鹏欣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如下承诺:在控制中科合臣不低于30%股份期间,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力避免与中科合臣产生关联交易。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中科合臣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承诺期限:长期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信守承诺,与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合法、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
2012年5月2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鹏欣集团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定对象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期限:2012年5月21日—2015年5月22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信守承诺,没有发生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