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14-005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下称“证监会4号监管指引”)和贵州监管局黔证监发〔2014〕20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下统称“相关方”)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方: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
2012年12月3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关系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2、本公司确认并声明,本公司在签署承诺书时是代表公司本身和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本公司将根据法定程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履行本承诺。
3、本公司确认本承诺书旨在保障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均有权监督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本公司停止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本公司确认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履行情况:
2012年6月20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按评估价,以现金方式购买了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贵州钢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金属制品业务相关的资产。集团公司此次出售与金属制品业务相关资产后,将实施战略转型,不再从事与金属制品相关的业务,与金属制品相关的主营业务已全部为本公司所拥有。2012年9月30日,关联方签署了《资产交接确认书》,上述资产移交完毕,从而彻底解决了本公司在发展中需要规避的同业竞争问题。
截止目前,集团公司信守承诺,未发生与本公司同业竞争行为。
履行时间:长期有效。
二、搬迁补偿问题的承诺
承诺方: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
根据遵义市城市规划,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与生产金属制品相关的经营实体必须“退城进园”进入工业园区,因此,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需进行异地整体搬迁。为保证贵绳股份在2012年向我司及贵州钢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不会因搬迁造成价值减少,我司已于2013年6月出具承诺函:“假如发行人本次购买的固定资产在搬迁后出现减值,我司承诺将根据搬迁完成后的年度审计确认金额予以补偿。”为保护贵绳股份及相关股东利益,支持贵绳股份的整体搬迁,我司承诺:
对于贵绳股份因整体搬迁造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规定需要补偿的其他损失,我司将予以补偿。我司将与贵绳股份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在贵绳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补偿金额根据贵绳股份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确认。
详见公司2013-018号公告。
履行情况:
公司正聘请专业机构对搬迁具体补偿金额进行评估,将依据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文件遵府发[2008]3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异地技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程序与集团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进行公告。
履行时间:
2012年8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年产55万吨金属制品异地整体搬迁项目”,该项目规划建设周期为5年(详见公司2012-13号公告)。集团公司将依据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搬迁补偿协议,在项目建设期内按搬迁进度完成补偿。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