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4-01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及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公司对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 承诺 背景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 期限 | 履行 情况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立培、叶茂菁)及其关联方 |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1)不利用对天宸股份的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天宸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叶立培先生和叶茂菁先生以任何形式享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中的任何一家或数家(以下简称“叶氏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对天宸股份的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天宸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如果确属需要,叶氏公司与天宸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保证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天宸股份利益的行为;(4)保证不会以侵占天宸股份利益为目的,与天宸股份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2011年4月30日 | 长期 | 按承诺履行 |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在叶立培先生和叶茂菁先生作为天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叶氏公司将不控股中国国内其他任何主业为房地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2)在叶立培先生和叶茂菁先生作为天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如在中国国内任何天宸股份已有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城市或地区中,叶氏公司寻找到任何拟控制且符合天宸股份整体发展规划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将事先通知天宸股份,天宸股份有权优先考虑与叶氏公司合作投资该项目;(3)在叶立培先生和叶茂菁先生作为天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如天宸股份有意向与叶氏公司共同投资某一房地产项目并还有其他主体有意向与叶氏公司共同投资同一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在同等条件下,叶氏公司将优先选择与天宸股份共同投资,但叶氏公司有权选择不投资该项目。 | 2011年4月30日 | 长期 | 按承诺履行 |
截至本公告日,经自查,公司和承诺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的承诺等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