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的要求,对截至2013年底未履行完毕承诺的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本公司于2012年实施非公开发行(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司2012年8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时,认购股东承诺所认购的A股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2,530,340,780 | 3.41 | 36个月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1,877,513,451 | 2.53 | 36个月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 | 705,385,012 | 0.95 | 36个月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439,560,439 | 0.59 | 36个月 |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39,560,439 | 0.59 | 36个月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 329,670,329 | 0.44 | 36个月 |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 219,780,219 | 0.30 | 36个月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股东按承诺履行。
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其他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