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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金瑞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10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进行了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上述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承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于1999年6月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函》:保证并承诺不再保留和发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保证并承诺其从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所取得技术成果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并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股份”)间接收购本公司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0年12月16日,五矿股份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同意函》,并作出以下承诺:

      1)五矿股份在通过长沙矿冶院间接控制金瑞科技期间,除非金瑞科技明确书面表示不从事该类业务或放弃相关机会,五矿股份将不再新设立从事与金瑞科技相同或者相似业务并对金瑞科技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控股子公司;如五矿股份在上述条件下设立新的控股子公司从事与金瑞科技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五矿股份将同意金瑞科技保留适时以公允价格购买该等业务的权利;

      2)五矿股份承诺对现有与金瑞科技从事类似业务但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其他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协调,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并择机将这些公司转让给金瑞科技、第三方或者停止其与金瑞科技业务类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3)五矿股份承诺根据市场情况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具体经营状况确定经营原则,在其实际控制金瑞科技期间,境内外如有任何业务机会提供给五矿股份或其下属公司,而该业务机会将导致与金瑞科技产生同业竞争,五矿股份应立刻通知或促使其附属公司立刻通知金瑞科技该项业务机会,保证金瑞科技较五矿股份或其下属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将协助金瑞科技以五矿股份获得的条件、公允条件或金瑞科技可接受的条件取得该业务机会;

      4)在五矿股份间接控制金瑞科技期间,如果五矿股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金瑞科技下属子公司除外)与金瑞科技在经营活动中发生同业竞争,金瑞科技有权要求五矿股份进行协调并加以解决;

      5)五矿股份承诺不利用其对金瑞科技的实际控制能力,损害金瑞科技以及金瑞科技其他股东的权益。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承诺

      1、未来三年(2012-201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3)在确保前条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30%,且董事会认为适度扩张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股票价格更为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承诺期限:2012年度-2014年度。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相关股东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长沙矿冶院于2013年3月与公司签署《股票认购合同》,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355,400股(公司2012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完毕后该部分股票变更为8,710,800股),保证并承诺:所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登记起锁定36个月。

      承诺期限:2013年4月2日-2016年4月2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管理的6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形成一致行动人于2013年3月与公司签署《股票认购合同》,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9,923,345股(公司2012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完毕后该部分股票变更为59,846,690股),保证并承诺:所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登记起锁定12个月。

      承诺期限:2013年4月2日-2014年4月2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湖南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与公司签署《股票认购合同》,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000股(公司2012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完毕后该部分股票变更为2,000,000股),保证并承诺:所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登记起锁定12个月。

      承诺期限:2013年4月2日-2014年4月2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