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4-003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的要求,现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诺人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
二、承诺人与公司关系
锦江酒店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锦江国际是锦江酒店的控股股东。
三、承诺事项
2011年1月28日,就锦江酒店向锦江国际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66,556,270 股国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0.21%)(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在锦江酒店签署的《收购报告书》中,锦江国际与锦江酒店承诺如下:
1. 为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锦江酒店、锦江国际均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保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其下属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有可能形成竞争,上市公司有权按合理价格收购相关竞争性业务和资产。
2. 锦江酒店、锦江国际均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3.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锦江酒店承诺如下: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四、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上述事项的承诺将长期有效。截止目前,锦江酒店、锦江国际无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