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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8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3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302号 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风光厅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志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020.2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99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钱志达先生、钱志明先生、李健平先生、钱柳华女士、钱晓峰先生、周中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在本轮投票中的累积表决票数为84,121.32万票。

      ①选举钱志达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②选举钱志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③选举李健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④选举钱柳华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⑤选举钱晓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⑥选举周中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2)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勇先生、沈田丰先生、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在本轮投票中的累积表决票数为42,060.66万票。

      ①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②选举沈田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③选举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钱志达先生、钱志明先生、李健平先生、钱柳华女士、钱晓峰先生、周中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勇先生、沈田丰先生、苏为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或至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期限届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沈飞先生、罗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在本轮投票中的累积表决票数为28,040.44万股。

      (1)选举沈飞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2)选举罗臣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 14,020.22万票赞成,得票总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沈飞先生、罗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唐月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上述人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9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2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钱志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钱志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钱志达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聘任钱志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健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聘任李健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钱晓峰先生为公司财务中心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聘任钱晓峰先生为公司财务中心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钱柳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聘任钱柳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田丰先生、苏为科先生,董事钱志达先生组成,钱志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勇先生、沈田丰先生,董事钱柳华女士组成,陈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田丰先生、陈勇先生,董事李健平先生组成,沈田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为科先生、陈勇先生,董事钱志明先生组成,苏为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7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钱志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兄弟科技董事长/总裁、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朗吉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兄弟皮革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钱志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2.65%,与钱志明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钱志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现任兄弟科技副董事长、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皮革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钱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9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1.36%,与钱志达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李健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现任兄弟科技董事/副总裁、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

      李健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钱柳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2011年7月29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号码:2011-2A-484),现任兄弟科技副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

      钱柳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钱晓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兄弟科技董事/财务中心总监、浙江朗吉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监事。

      钱晓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陈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副教授职称。现任兄弟科技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沈田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硕士,一级律师。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浙江汇金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田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苏为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博士,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现任绿色制药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制药重中之重学科负责人,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浙江省膜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药学会药物化学与抗生素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化工学会理事,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为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0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选举唐月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2月17日

      唐月强先生个人简历

      唐月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现任兄弟科技监事会主席/采购中心总监。

      唐月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0.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