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4--012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史庆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6,272,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6.5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董事补选的议案》
1、选举班均先生为公司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56,272,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黄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56,272,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监事补选的议案》
1、选举陈晓琴女士为公司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56,272,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琴律师、徐建生律师
3、结论性意见:湖北金环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