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7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融”)通知:广州博融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206,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将其中9,200,000股股份(占总股份的3.98%)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000,000股股份(占总股份的13.42%)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情况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 初始交易日 |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股) | 交易金额(人民币元) | 购回交易日 | |
| 初始交易 成交金额 | 购回交易 成交金额 | |||||
| 2014年1月15日 | 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00,000 | 68,700,000.00 | 71,756,386.67 | 2014年7月16日 |
(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0,206,226 | 17.41% | 31,006,226 | 13.42%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广州博融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付本金利息、送股、转增股份等)归属于广州博融,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在购回交易时一并返还给广州博融;标的股份发生配股的,海通证券应在权益登记日(R日)的下一个交易日(R+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返还配股权的申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R+1日闭市后将配股权划转至广州博融证券账户;标的股份发生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或配售债券的,海通证券不得行使优先认购权,广州博融需要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最迟于权益登记日(R日)的前一个交易日(R—1日)提前购回,自行行使该项权利。
4、待购回期间,广州博融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5、购回期满,如广州博融违约的,海通证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份。
二、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广州博融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2%)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 1 月22日。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上述质押股份占广州博融所持公司股份的99.97%,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 至此广州博融持有公司31,006,2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其中31,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