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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向拿下菲斯克“秘诀”何在
    2014-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郁慕湛

      

      中资企业海外并购好像总会遇到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阻碍。可经过3天19轮竞标,美国豪华插电式混合动力跑车制造商菲斯克(Fisker Automotive)近日表示,中国最大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万向集团击败了我国香港首富之子、菲斯克长期投资者李泽楷旗下的混合动力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在竞拍其破产资产中胜出。

      菲斯克生产的卡玛插电式混合动力跑车,在美国市场售价高达10万美元,销量一直不理想。美国能源部曾为菲斯克提供5.29亿美元贷款,希望能吸引民间资金的支持,推动节能汽车的发展。但因其经营不佳,支出无度、产品质量以及设计失误等问题,菲斯克迅速耗尽了老本。去年11月,李泽楷组成的财团以2500万美元购入菲斯克欠美国政府的未偿贷款,并计划购入该电动汽车厂商的余下资产。本来李泽楷的关联公司可以相对轻松获得菲斯克所有权,可就在李泽楷得手前夕,万向集团提交了申购文件,并提出2472.5万美元的初步收购报价,还表示将承担菲斯克的部分债务。

      菲斯克的债权人之所以邀请万向集团竞购菲斯克,倒并不是借此迫使李泽楷方面提高出价,债权人的目的是推动拍卖程序,让申购者为获得菲斯克的资产而面对面竞争。

      果然,万向提出申购之后,李泽楷方面出价上调了100万美元。但是,李泽楷准备利用他所购入的欠美国政府的未偿还贷款中的一部分作为“信贷报价”来购买,而并非使用现金,这样一来,其他债权人差不多就一无所有了。如此对比下来,万向收购菲斯克的成功率就变得很大了。

      可在万向提出申购之后,菲斯克向法院提出不愿卖给中国万向集团,称万向对其倒闭负有责任。只是菲斯克提出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依据是:首先,菲斯克认为万向对其倒闭负有责任,是指万向收购美国电池企业A123Systems后,切断了对菲斯克的供应。事实上,万向收购A123数月之前,菲斯克就已为节约现金而进入停工状态了。其次,菲斯克自资不抵债后,其真正的所有人很难再说是其公司本身了,真正的所有人应该是债权人。而万向收购菲斯克,能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第三,菲斯克是美国能源部绿色能源贷款的对象,有人担心美国监管方会担心敏感技术落在中方手里。其实,万向在此之前已成功收购同样是美国能源部绿色能源贷款对象的电池企业A123。作为商业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美国监管方应该不会有太多担心。也正因为万向既收购了A123,又有意收购菲斯特,表明了有意在美发展新能源汽车。所以也就有了第四条理由:万向不像李泽楷方面只在言语上承诺,而是从市场运作上保证在成功收购之后能让菲斯克更好地运作发展。

      足见,万向集团最终成功收购菲斯特,绝非仅仅是运气好或者财大气粗。虽然,万向集团最后出资收购成功菲斯克的价格比他们初始收购报价高出了近6倍,但是他们是有备而来的。既不随意报高价,也不躲避风险。通过竞拍高价收购菲斯特,万向可以为所属的A123配套;也能以资本换技术,实现动力锂电池技术的储备,快速整合电动汽车整车制造技术;还可获得与特斯拉齐名的电动车品牌。

      如此看来,万向集团收购菲斯克,可以视作中资企业海外并购的成功案例。

      现在中国海外并购的总额越来越高,并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但国企在外并购失败案例太多。习惯性思维往往认为,欧美生怕中资打入他们内部,掌控他们的经济要害,进而百般阻挠。实际上,国企海外并购往往报价很高,被收购的海外企业股东投票同意收购,而出资的国企中小股东往往反对收购,最后海外监管方不同意。问题就是出在国企报价过高,违反了市场规则,那才是发达国家的市场监管方最担心的事。

      比较起来,中资民企尊重市场法则,专注于财务回报,海外并购成功率自然就比国企高许多。之前,王健林的万达收购美国院线AMC、郭广昌的复星收购希腊珠宝商Folli Follie等都已获得了很好的回报。这次,鲁冠球的万向集团收购菲斯克,相信也会有不错的回报。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