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钢集团产业战略规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4-005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钢集团产业战略规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2月19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对涉及本公司的内容披露如下:
一、包钢集团《实施规划》背景说明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龙头企业,“十二五”时期是包钢集团实现战略调整,切实把包钢集团做强做大,建设大包钢的关键时期,包钢集团控股包钢股份、包钢稀土两个上市公司。《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钢铁和稀土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均明确支持包头地区钢铁、稀土产业进一步发展。
从发展形势看,我国未来将更加注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包钢集团需要对下属各主要产业进行进一步优化、重组、整合和定位,发挥各自产业优势。
二、包钢集团《实施规划》主要内容
1、鉴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的发展战略是优化钢铁,突出资源,向资源型企业实施战略转型,包钢集团承诺,包钢集团拥有的矿产资源及其开发项目将优先注入包钢股份,包钢股份为包钢集团铁、有色金属、煤炭等上游矿产资源及相应产品的唯一整合方。
2、鉴于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稀土”)未来的发展战略是重点发展稀土材料应用,提高稀土新材料性能、扩大中高端领域稀土材料应用范围、提升稀土应用技术水平、增加稀土产品附加值,包钢集团承诺,将支持包钢稀土重点发展稀土冶炼、分离、材料及应用领域,包钢稀土为包钢集团稀土冶炼、分离、及应用业务的整合方。
三、关于包钢股份为尾矿库资产尾矿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实施主体的说明
按照“谁拥有、谁开发利用”的原则,包钢股份完成对包钢集团尾矿库资产的收购后,尾矿库资产的尾矿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将使用现有尾矿场地、浓缩池等设施建设尾矿造浆、分级、磨矿、尾矿浓缩输送等系统,并利用现有选矿工艺设备逐步建设相关产品的深加工生产线,最终实现尾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根据上述实施规划,包钢集团、包钢股份、包钢稀土将适时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对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