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03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2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专家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家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规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工作规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增补董事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林剑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委员,其简历如下:
林剑秋:男,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曾在原海门制药厂抗三车间、丝裂霉素试制组、博莱霉素试制组工作,历任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现兼任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