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债权进展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1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债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公司下属控股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承接盘锦市政府(以下简称“业主”)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的盘锦体育中心一场三馆钢结构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由于业主因资金周转困难,拟通过拍卖土地筹资偿债。为了降低收款风险,避免利益受损,公司同意参与土地拍卖。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无意涉及房地产开发。为保证公司的收款安全,同时考虑到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设”)有房地产开发能力,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由精工建设参与土地的招、拍、挂及后续地产开发事宜。同时浙江精工与精工建设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该项目合同项下对应债权转让给精工建设。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1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4)
近日,精工建设已通过公开挂牌竞买方式取得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友谊街南、辽河南路西、环城南街北宗地编号为PT2013-16-74及PT2013-16-7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两地块的总成交金额为25,596万元。根据开发需要,由精工建设的全资子公司盘锦精工置业有限公司、盘锦精工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和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兴隆台分局签署了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根据浙江精工与精工建设所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精工转让给精工建设的债权总价款为:“精工建设参与招、拍、挂程序最后竞拍所得土地支付的实际价款(含税),且上限不超过3亿元,具体金额待土地拍得后确定” 。因此,按照土地竞拍结果,浙江精工转让给精工建设的债权价款为25,596万元。
该债权待精工建设完成土地款支付及过户手续后进行转让。同时精工建设在完成付款及土地过户手续后1年内,归还债权资产所对应的金额,并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