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 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补充公告
  •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
    大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上限的公告
  •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获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自查公告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公告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债权进展的公告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疗福利管理业务进展公告
  •  
    2014年2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B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0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补充公告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
    大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上限的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获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自查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债权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疗福利管理业务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 2014-01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9日(周三)上午11:00

      (三)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连速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152,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殷长龙律师、孙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152,2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殷长龙律师、孙林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