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9:专版
  • 10:专版
  • 12:专版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等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上港01”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
  • 关于召开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2014年2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7版:信息披露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等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上港01”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
    关于召开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4-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期有媒体报道本行赵瑞安副行长购买本行股票涉嫌内幕交易。

      经本行核实,赵瑞安先生在购买本行股票前未接触到与小米公司合作相关事宜,购买本行股票程序符合本行相关规定,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媒体和网站报道,本行副行长赵瑞安先生2月17日买入本行股票3万股,涉嫌内幕交易。

      二、澄清声明

      经本行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关于赵瑞安先生增持本行股票事项

      鉴于本行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长期投资价值明显,且本行一直鼓励高管及员工购买本行股票并长期持有,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赵瑞安先生于春节前表达了增持本行股票的意愿。

      2月13日,赵瑞安先生正式向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拟于2月17日至21日期间,购买本行股票3万股;本行根据相关规定将注意事项告知赵瑞安先生。

      2月17日,赵瑞安先生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购买本行股票3万股,成交价格为7.38元/股。

      2月19日,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发布《北京银行关于高管增持本行股票的公告》,披露上述事项。

      赵瑞安先生购买本行股票程序符合本行相关规定,表达了对本行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关于与小米公司合作事项

      2月19日,本行与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公司”)在北京银行大厦签署合作协议,并于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经核实,与小米公司的合作事宜,完全由本行零售银行总部负责,赵瑞安先生在购买本行股票之前,未接触到相关信息,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同时,按照监管规定,赵瑞安先生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能卖出,此次购买股票是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长期行为。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行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行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本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本行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