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8名,8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第2014-005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第2014-006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5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2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鉴于此,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10点30分
2、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5日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经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4年3月12日在江阴市朋生雅居大酒店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10:3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长江路 205 号朋生雅居大酒店
三、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期限:半天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提案:《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相关材料近日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14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其他代表。
八、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股东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3、登记时间:2014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陶芸、孙婷
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联系传真:0510-86017708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邮政编码:214422
十、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持股数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