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4-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陈明乾董事长,李小波、徐亚平、栾汉忠、申书龙、杨砚琪、吕先锫、郑泰安、姜玉梅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关于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因该预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前述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表决该预案时,关联董事陈明乾先生、李小波先生、徐亚平先生对本预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6名非关联董事就该预案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审议上述预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4-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为保证流动资金周转与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拟向成都银行高新支行申请5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担保”)拟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预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同意倍特建安拟在高投担保为倍特建安的前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担保责任范围内为高投担保提供反担保。
因高投担保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反担保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审议本次反担保的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就《关于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预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6年9月21日
(三)法定代表人:许君如
(四)注册资本:伍亿元
(五)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3层
(六)主营业务:融资担保
(七)股权情况: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出资100%
(八)与本公司关系:属同一控股股东(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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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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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反担保原因
倍特建安为保证自身流动资金周转与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拟向成都银行高新支行申请5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成都银行高新支行要求为该笔贷款设定担保。经协商,高投担保拟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但其要求为该担保设定反担保。为此,倍特建安拟在高投担保为倍特建安的前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担保责任范围内为高投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抵押物情况
倍特建安拟以抵押其自有资产的方式为高投担保提供反担保。抵押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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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物的账面原值538.40万元、账面净值471.39万元。目前,上述抵押物不存在被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金额:500 万元
2、反担保方式: 抵押担保
3、在担保责任发生后,高投担保有权与倍特建安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高投担保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四)反担保风险
倍特建安在高投担保为倍特建安的前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担保责任范围内为高投担保提供反担保,是高投担保为倍特建安的前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前提条件。因此,本次反担保的实质是倍特建安为自身融资提供担保。据此,本次反担保风险是可控的。
四、本次反担保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的目的是为满足倍特建安的贷款需要,有利于缓解倍特建安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倍特建安的正常经营。本次反担保遵循一般商业条款达成,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担保余额为14,954.73 万元,在担保余额中逾期担保金额为7954.73万元,涉诉担保金额为7954.73万元。本次反担保将致本公司担保余额增加500万元。
六、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高投担保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是倍特建安自身融资的需要,反担保风险是可控的,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反担保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反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反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审议本次反担保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反担保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指标 | 2013年12月31日(审定) |
资产总额 | 81251.78 |
负债总额 | 21120.16 |
流动负债 | 20619.18 |
银行贷款 | 0 |
净资产 | 60131.63 |
2013年度(审定) | |
营业收入 | 14645.30 |
利润总额 | 8551.00 |
净利润 | 6720.09 |
序号 | 抵押物名称 | 所在地 | 产权面积(M2) |
1 | 滨河春天2区1栋1层203、205、211、213 | 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独柏社区 | 126.61 |
2 | 浜河春天2区1栋-5栋1层共29套 | 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独柏社区 | 940.56 |
3 | 天勤路1118号1栋2层203 | 天勤路1118号1栋2层203 | 596.2 |
4 | 滨河春天2区3-4栋1层共16套 | 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独柏社区 | 449.51 |
合计 | 211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