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2014年2月13日、2月14日、2月17日,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相关核实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2、除已公告的事项外,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问询并得到书面回复,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未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4、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时间内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告的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在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17日,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7个交易日出现异常走势。因核查相关事项,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披露了《停牌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18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2月14日、2014年2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函问询本公司相关事项,本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核实。
(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22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查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2014年2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异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4]0070号)和《关于对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4]0074号),我公司已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书面函证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详细情况如下:
1、经核实,除已公告的事项外,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变化。
经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复确认: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发生或者拟发生涉及公司的控制权争夺、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正在筹划影响西藏药业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
2、对近期公共传媒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已发布了澄清公告。
(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自2014年2月7日至2月14日期间,在公司经营状况和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出现异常走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股票走势严重偏离,除已公告的信息外,公司未得知其他原因。
4、公司根据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哲药业)及一致行动人的书面回复,于2014年2月15日公告了其后续增持计划。
(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康哲药业在进一步回复中表明:
“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于财务投资及深化与西藏药业合作的考虑,购买西藏药业股票。
如2014年2月14日我公司在《关于“西藏药业”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涉及相关问题的问询函的回复》中所述,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2014年2月17日起的六个月内以合理价格增持不超过西藏药业总股本10%的股份(不含已持有的股份)。如果价格不合理,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增持,即最低增持比例为零。
如果增持比例达不到10%,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对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风险。”
5、公司核实的其他情况:
(1)关于关联关系的核实
本公司经过书面函证并得到回复: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形式或针对本公司任何事项的一致行动关系。
西藏通盈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非一致行动人。
(2)关于实际控制人的核实
公司在本次股价异常波动向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查相关情况时发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3人:即陈达彬先生、周明德先生、斯钦先生)有差异,经问询,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函确认:2011年9月,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由周明德先生、斯钦先生两人变更为周明德先生一人),该公司现在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明德先生。但由于本公司未收到该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通知,故本公司的公开信息中未作相应变更。
(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22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2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凰城”)书面说明: 2011年9月,新凤凰城发生股权变化(该股权变化本公司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最终控制层面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系图中已披露),由于股权变化,其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由周明德先生、斯钦先生两人变更为周明德先生一人),新凤凰城现在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明德先生,斯钦先生不再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变更前,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达彬先生、周明德先生、斯钦先生。
变更后,本公司目前实际控制人为陈达彬先生、周明德先生。
新凤凰城持有本公司2696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14558.9万股的18.52%。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