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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14-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2月19日证监许可[2014]214号文注册,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000569)已于2014年2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4年2月25日。在募集期间,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根据统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2014年2月24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4年2月25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0沈煤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债券“10沈煤债(代码:122868)” 2014年2月24日成交价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4年2月24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债券“10沈煤债”按估值模型计算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债券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