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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公告
    2014-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版)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5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不含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56亿元额度,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公司拟维持56亿元低风险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53%(按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41.68亿元计),投资种类新增新股网下申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操作低风险投资理财种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

    1、新股网下申购;

    2、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3、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

    上述投资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的投资,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低风险投资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52%),本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投资期限

    公司低风险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三、操作方式及购买原则

    1、新股网下申购

    参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算平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申购。成功申购的股票,原则上应在上市后一个月内出售。

    2、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流动性好、收益较同期存款高的“准货币”;债券投资选择风险小、收益相对较高、并具有较高流动性债券,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中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主体信用等级原则上应不低于A+;新股申购。

    3、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

    本议案中委托理财主要是指公司将财产权委托给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由受托人投资于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存款、同业存放、银行承兑汇票、货币市场基金、债券、股票等高流动性资产,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的行为。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的影响较大,低风险投资理财存在系统性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总则

    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将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置,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管理

    (1)为保障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专用性和安全性,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安全的金融机构开设资金账户和结算账户。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3、新股网下申购的风险控制措施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原则上应暂停新股网下申购操作两周以上:

    ①连续三支新股上市首日的收盘价跌破发行价;

    ②连续两个季度新股申购、申购的收益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2)岗位分离操作。新股申购及申购业务的审批、申购及申购资金的划入及划出、股票买卖岗位分离。

    (3)日常对账。设立业务台账,每笔交易后登记交易变动表;按月打印对账单,并进行对账,确保帐实相符。

    4、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1)对于委托理财业务,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债券投资将主要投资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中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不低于A+。

    5、汇报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集团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汇报资金运作和收益情况。

    六、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原因及影响

    1、公司坚持稳健投资理念,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2、公司通过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盈利能力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加上公司所属电子消费品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使得公司有较为充裕的账面闲置资金,可以用于低风险投资理财,提高短期财务收益。

    3、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低风险投资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

    4、从理财总量看,理财额度人民币56亿元仅占2013年末集团123亿元货币资金的45.47%,对整体资金影响较小;从理财期限看,低风险投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大部分不超过6个月,主要是结合家电产业季节性特点,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公司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公司已建立委托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6、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自本公告日起终止执行。

    六、授权及审批事项

    授权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对TCL集团及控股子公司的低风险投资事宜负责。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6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12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为公司 2012 年营业收入较 2010 年的增长率不低于 24%,公司 201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10 年同口径数据的增长率均不低于24%,公司 2012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 6%。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8%,未达到设定的不低于6%的目标。因此,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其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共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55,387,800份。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2011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对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后,2012年1月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12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2年1月13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154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5,025,60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元。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完成了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期权简称:TCLJLC1,期权代码:037021。

    2013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分配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013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3年1月8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36位激励对象授予17,221,60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元。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TCLJLC2,期权代码:037028。

    2013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而离职,公司取消该10名激励对象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4,842,800份将予以注销。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44人,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150,182,800份。公司因实施了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5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的14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60,073,120份股票期权。

    201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因实施了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12元,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202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

    变动

    日期

    行权数量(万份)注销期权数量(万份)激励对象减少人数变动后期权数量(万份)变动后行权价格(元)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2012年1月13日15,502.562154首次授予
    2013年2月26日484.281015,018.281.9514410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11年度分红后调整行权价格;
    2013年4月23日15,018.281.912144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分红,调整行权价格
    2014年1月12日5887.0089131.2721.912144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的14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60,073,120份股票期权。自2013年5月2日起至2014年1月12日,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共58,870,080份股票期权。
    2014年1月16日120.3049010.9681.912144公司第一个行权期满,激励对象放弃行权1,203,040份,公司对该部分期权办理了注销。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

    变动

    日期

    行权数量注销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减少人数变动后期权数量(万份)变动后行权价格(元)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2013年1月8日1722.162.2436预留期权授予
    2013年4月23日1722.162.20236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分红,调整行权价格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2年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为: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较2010年的增长率不低于24%,公司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0年同口径数据的增长率均不低于24%,公司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6%。

    公司实际完成情况为:公司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8%,未达到设定的不低于6%的目标。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注销首次授予的14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45,054,840份股票期权,以及注销预留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10,332,960份股票期权,共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55,387,800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核实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2012年业绩未达到首次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14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45,054,840份股票期权,以及注销预留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10,332,960份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14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45,054,840份股票期权,以及注销预留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10,332,960份股票期权。

    六、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TCL集团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注销登记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4- 01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3月18日上午10点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1)截止2014年3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 《本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本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4.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本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分红管理制度》。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3月17日

    3.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B座19层,邮政编码:518057。

    四、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B座19层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话:0755-33968898

    (4)传真:0755-33313819

    (5)联系人:王晋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本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本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4《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本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9《分红管理制度》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