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0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的通知,平安大华于2014年2月17日至2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公司股份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一、股东减持情况
1、2014年2月17日,平安大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减持后平安大华持有公司股份3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
2、2014年2月20日,平安大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再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减持后平安大华持有公司股份3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
3、平安大华通过非公开发行于2013年1月25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5.57%;2014年1月上述股份全部解禁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次减持后,平安大华共持有公司股份32,500,000股,持股比例为4.53%。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平安大华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 本次权益变动后,平安大华不再是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本次减持股东平安大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 本次减持系股东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