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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现金分红情况补充说明公告
    2014-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4-00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现金分红情况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通过该预案的董事会届次和日期。

    1、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203,615,497.40元,实现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065,275,538.92元。

    2、2014 年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体内容如下: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206,089,928.24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608,992.82元,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838,028,784.41元并减除2012年度利润分配额10,252,398.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13,257,321.83元。

    根据《公司章程》,提议以2013年底股本34,174.6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现金10,252,398.00元。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003,004,923.83元,结转2014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刘婵女士、周灿鸿先生、汪洪生先生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月 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现就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公司是以实业投资发展为主的上市公司,长期以来,公司历年均进行了实业发展的持续性投入,对企业的自有资金需求量有较高要求。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公司2012年、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20%、12.88%,保证了留存收益的高效回报。

    2013年度,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负责任的态度,发扬同心同德,团结合作精神,秉承"致力实业投资,做优做强广东明珠"的经营理念,根据董事会的经营目标,采取了稳健运营、控制风险、加强规范为主的经营思路。通过调整经营方向和投资结构,加大力度发展持续盈利能力强、见效快的产业,如扩大发展委托理财业务规模,有效地扩展了公司资金使用渠道,增加了委托贷款收益;通过减少盈利能力较低或预计短期内未能给公司增效的产业投入,如缩减贸易业务,降低酒类行业企业的持股份额等,更合理地整合了公司的资产结构;通过加强与主要参股公司的充分沟通和协调,实现了稳定的投资回报;通过加强对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进展的跟踪,有效地推进了公司已移交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地块的挂牌出让工作。

    经综合考虑,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以及收集的部分股东意见,目前公司正处于高速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公司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未来发展。

    (二)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分析

    公司 2013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及未来预计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预计未来一年资金需求
    2013年-119.11万元-11,030.63万元1,751.53万元1,254.98万元10-15亿元

    201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缩减了贸易业务量,产生的经营活动净现金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大力扩展了委托贷款业务,投资活动中支付了较大额度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增加未来收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保持适当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对资产的经营效率,公司还适当增加了向金融机构的借款。

    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调整投资结构回笼投资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等。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14 年公司资金需求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日常经营方面的资金需求;二是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三是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资金需求。为实现 2014 年经营发展目标,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安排资金计划,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约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公告程序,全力落实广州市政府对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收储土地的补偿资金回笼工作,继续盘活资产,全面统筹资金调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支持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并结合向金融机构借款等多种融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

    (三)公司资金的收益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2013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88%0.59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1%0.470.47
    201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20%0.72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18%0.480.48
    2011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02%0.54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36%0.480.48

    2013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资金收益指标实现了较平稳的发展态势,表明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状态。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主要用于加大力度发展持续盈利能力强、见效快的产业,如扩大发展委托理财业务规模,增加委托贷款收益;用于优质资产的开发建设工作等,如做好公司及子公司广东润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地块的开发建设;继续扩展能达到预期盈利的贸易业务,努力实现利润稳步增长。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预期收益良好。

    综上所述,董事会拟定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业务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盈利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四、有关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3-3338549

    3、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将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予以沟通。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06)。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