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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投资业务“通道”被堵 券商资产证券化须另寻出路
    2014-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李剑锋

      专项投资业务“通道”被堵

      券商资产证券化须另寻出路

      □与此前市场预期券商专项投资将改为备案制不同,证监会的公告明确:“取消该项业务,审批相应取消”

      □这意味着券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失去载体,下一步如何开展该业务,以及处于审核通道中的项目该如何继续,亟需明确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李剑锋

      

      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昨日披露了取消三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其中包括取消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项目。与此前市场预期券商专项投资将改为备案制不同,公告显示取消原因为“取消该项业务,审批相应取消”。而以专项资管为主要载体的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将因“通道”的取消而另寻“出路”。

      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对各部委现存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根据该决定,证监会公告取消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审批、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等三个审批项目。

      取消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再受理当事人依据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提起的有关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市场预期证券公司专项投资业务将由审批转为备案不同,此次公告显示,证券公司专项投资业务被取消,因此取消了相应的审批。而以专项计划为主要载体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将如何存续,则引发市场关注。

      证监会2013年3月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标志着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经过长期试点,终于转为常规业务。“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适用该《规定》。

      按照《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须通过设立特殊目的的载体,该载体特指券商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专项计划”)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目前,以设立专项计划为载体是券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绝对主流方式。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证券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显示,截至2月24日,仍有37个设立专项计划的申请处于审核通道当中,其中最近被受理的,为1月24日银河证券、恒泰证券递交的两个项目申请。

      某券商高管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按照目前的业务模式,专项资管业务取消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失去载体,下一步如何开展该业务,以及处于审核通道中的已申报项目该如何继续亟需明确。

      根据前述证监会公告,与被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有关的后续管理方式和衔接工作,证监会将专门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