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1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8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下午2点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充分讨论了议程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0,807.80万元,营业总成本75,263.64万元,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76.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69.78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3年度主营业务亏损且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情况,公司201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鉴于天健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谭新乔、王周亮、梁真、熊毅、柳全丰回避表决。
10、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为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原章程关于对现金分红的事项进行修改。
原章程:第二百六十一条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或者半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在公司实现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含10%)。
修改为:第二百六十一条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或者半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在公司实现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含10%)。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湘潭雨湖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综合授信,向华融湘江银行湘潭板塘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综合授信,向中国建设银行湘潭河西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综合授信,以上授信均由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1、3、4、5、6、8、10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3年度报告全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朱培立先生、杨永强先生、刘恩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1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14年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经营情况和2014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2014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13年实际发生额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租赁资产 |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2,751,035.40 | 2,751,035.40 | 93.86% |
租赁资产 | 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 | 720,000.00 | 180,000.00 | 6.14% |
物流服务 | 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 | 500,000.00 | 0.00 | 0.00 |
销售电力、材料 |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64,050.64 | 1.07% |
合计 | 4,171,035.40 | 3,095,086.04 | -- |
201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到会的关联董事谭新乔、王周亮、梁真、熊毅、柳全丰5名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公司发展,就2013年签署的《关于由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转供电的转供费用的合同》公司与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已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2014年电化集团按照电业局的供电单价为公司代收代付金属锰分公司、矿业分公司、物资采购调度中心(锰粉厂)动力用电费用,不向公司收取转供费用。
2013年公司与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锋物流”)发生的租赁资产业务主要是租赁其土地作为公司矿业分公司的矿石堆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名称: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8559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18471363-7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湘潭市滴水埠
经营范围:锰矿石的开采与加工【按许可证开采地点为锰矿红旗工区与先锋工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3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月24日)】;高炉冶炼铁合金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铁合金系列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政策允许的对外投资;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5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8类)(有效期至2014年1月14日);铁路运输服务(限分公司经营)。
(2)名称: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周亮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58492798-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机修厂房
经营范围:铁路专用线运输(以广铁的运输协议为准);硫酸(无仓储)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2月20日止);仓储服务;钢材加工及销售;场地租赁。(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在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资质证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关系
关联方电化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至2014年2月27日,持有公司65,051,800股,占总股本的46.76%。关联方晨锋物流系电化集团下属子公司,截止至2014年2月27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电化集团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在历年交易过程中,未曾有违约行为。晨峰物流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
4、电化集团及晨锋物流2013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关联方 财务指标 | 电化集团 | 晨锋物流 |
总资产 | 1,886,968,191.10 | 30,146,590.99 |
净资产 | 283,692,290.71 | 29,437,623.99 |
主营业务收入 | 715,590,887.16 | 0.00 |
净利润 | -6,648,878.83 | -146,547.89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
(二)关联交易合同的有效期、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情况
合同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有效期 | 交易价格 | 付款安排 | 结算方式 |
《关于办公用电及库存材料的交易协议》 | 销售电、库存材料 | 2014.1.1-2014.12.31 | 库存材料,按实际采购价计价;电按照电业局下网电价计价 | 按季度结算 | |
《综合服务协议》 | 通勤车服务、后勤服务、办公区物业管理费用、产品仓储服务费用 | 2014.1.1-2014.12.31 | 189,378.99元/月 | 以每月10日为结算日 | 按月结清 |
《土地使用权租赁的补充协议》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9,643.5平方米 | 2013.9.1-2016.8.31 | 20,750.45元/月 | 以每月10日为结算日 | 按月结清 |
《土地使用权租赁的补充协议》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7,319.3平方米 | 2010.1.1-2020.9.30 | 19,123.51元/月 | 以每月10日为结算日 | 按月结清 |
《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租赁合同》 | 土地使用权,面积7,495平方米 | 临时合同 | 240,000元/年 | 每个结算期终止前七天内 | 每季度结算 |
《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土地租赁合同》 | 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4,500平方米 | 约580,000元/年 | 每个结算期终止前七天内 | 每季度结算 | |
《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运输合同》 | 提供铁路专线运输矿石的物流服务 | 约14.85元/吨 | 以每月10日为结算日 | 按月结清 |
【注】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土地租赁合同》和《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运输合同》尚未正式签署,交易双方已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意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保证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对于保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规范性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与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等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必须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且占比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征求了我们的意见,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1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下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泽华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且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1项议案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2、3、4项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3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1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会议时间: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
3、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竹路4号湘潭电化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和报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
3、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竹路4号湘潭电化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竹路4号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邮政编码:411131。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0731-55544101(传真)。
联系人:李俊杰、汪咏梅。
3、登记时间: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 (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1、议案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议案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议案3《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议案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议案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议案6《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议案7《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8、议案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2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以来,常务副总经理李俊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在公司尚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谭新乔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31-55544168
传 真:0731-55544101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竹路4号
邮 箱:txq@chinaemd.com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3月3日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1年4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10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556,63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53元。共计募集资金225,701,082.00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发行费用18,79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206,911,082.00元,于2011年5月19日汇入了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湘潭市河西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3001512063052501411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721.6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77万元;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9.50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2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691.1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39万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情况,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河西支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账号为:4300151206305250141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建行湘潭河西支行 | 43001512063052501411 | 253,060.02 | 活期 |
合计 | 253,060.0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691.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69.5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91.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收购电化集团与锰矿开采及锰粉加工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注1] | 否 | 17,896.58 | 17,696.58 | 98.88 | 2011年6月 | 2,663.69 | 是 | 否 | ||
锰矿开采业务的后续投入 | 否 | 2,794.53 | 969.50 | 2,994.60 | 107.16 | 2014年3月 | 是 | 否 | ||
合计 | 20,691.11 | 969.50 | 20,691.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尚在进一步投入,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余25.31万元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用于正在实施中的募集资金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收购矿业分公司相关资产最终确定的收购价款为17,896.58万元,2011年度支付17,696.58万元,尚未支付的200万元系押金,待相关资产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