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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相关承诺解决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4-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14-007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相关承诺解决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或“本公司”)现就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关联方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承诺时间承诺内容具体原因
    光明

    乳业

    2012年5月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使用划拨性质的土地面积为 339,894平方米,上海奶牛育种中心有限公司使用划拨性质的土地面积为 52,513.80平方米,黑龙江省光明松鹤乳品有限公司使用划拨性质的土地面积为 68,291.40平方米。本公司将按照国家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积极向有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用地手续。相关划拨用地的出让方案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本公司将按照签订的合同要求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承诺时未有明确的履约时限
    上海牛奶(

    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4日鉴于牛奶集团控制的地处安徽省歙县的上海农工商(集团)练江总公司兼具企业经营和社会管理双重职能(包括其下属上海乳品七厂有限公司),牛奶集团承诺于适当时机,敦促上海乳品七厂有限公司完成企业改制,实现经营资产和社会职能的划分,并将其交由光明乳业托管经营、作为定牌代加工企业或者转让至光明乳业名下。承诺时未有明确的履约时限

    由于上述承诺需要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批准或同意,履约时间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未设定明确的履约时限。本公司及关联方积极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进行沟通,迄今为止尚未得到明确答复。本公司将根据《指引》规定,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出发,切实推进上述承诺的妥善解决。

    二、超期未履行承诺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关联方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承诺时间承诺内容具体原因
    光明食品(

    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4日促使下属子公司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31日之前将其所持上海蒙牛乳业有限公司之股权全部转让给光明集团关联企业以外的第三方主体。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潜在股权受让者就股权转让事宜积极磋商,目前尚未接到愿意受让的答复。
    上海牛奶(

    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4日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其持有的上海乳品一厂分厂的股权转让给牛奶集团关联企业以外的第三方主体。除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上海乳品一厂分厂股权持有人不同意牛奶集团转让所持股份,且不同意对上海乳品一厂分厂清算注销。

    根据《指引》和《通知》精神,为推进相关承诺事项的妥善解决,本公司已同相关承诺方进行多次沟通,目前解决方案正在筹划中,本公司将积极督促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妥善解决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